时间:2023年02月28日 10:55 浏览数:次 来源:
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加强学风校风建设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、专科(含高职)学生。
第二条等级、额度及比例
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,奖励额度及评定比例如下:
一等:800元/生.学期,按班级人数的3%评定;
二等:500元/生.学期,按班级人数的7%评定;
三等:350元/生.学期,按班级人数的15%评定;
平等:200元/生.学期,民族预科学生预科学习阶段按照班级人数100%评定。
第三条评定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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链接:http://www.career.imut.edu.cn/info/1063/2387.htm